按照《广安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规定和市司法局的工作要求,我局代市政府草拟了《关于延长〈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的通知〉有效期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因时间紧急,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7月21日至7月28日,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公众通过在线征集方式提出意见建议,联系电话:0826-2333005,附件:1.关于延长《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的通知》有效期的通知2.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的通知广安市民政局2023年7月20日关于延长《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的通知》有效期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