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科技强农机械强农促进农民增收行动方案(2022-2025)》精神,着力推进我省农业品牌建设,经主体自愿申报、市县农业农村部门审核推荐、专家评审、网络投票、厅长办公会议审定等程序,现对拟确定的2023年“皖美农品”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具体名单见附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月20日至7月26日(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向省农业农村厅市场信息处反映,电话:0551-62619700,附件:2023年“皖美农品”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公示名单附件内容.docx安徽省农业农村厅2023年7月20日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2023年“皖美农品“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名单的公示21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