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宁市关于支持企业稳岗促产全力实现“开门红”的若干措施》规定,决定开展2023年企业招引新员工就业补助的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补贴对象在我市注册的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二、补贴条件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我市企业招引省外新员工首次来海宁就业,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累计满三个月,三、补贴标准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新员工就业补助,四、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8月20日五、申报材料1、企业招引新员工就业补助名册2、新员工户籍证明(可上传身份证照片)六、申报方式线上受理:通过嘉兴人才在线云平台(网址:https://service.jxrsrc.com:8081),选择海宁市后法人登录,选择企业发展服务模块,点击企业招引新员工就业补助进行申报,联系电话:89232728海宁市就业管理服务中心2023年7月20日分享到:该链接属站外链接,将无法使用辅助浏览工具,是否继续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