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渝北区推动科技创新政策》(渝北府办发〔2020〕36号)第六条,对新获得国家或重庆市科学技术奖的第一完成单位或第一完成人,按上级奖励金额的50%给予配套,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在渝北区行政管理区域(不含两江新区直管区)注册、登记,且获得2021年度重庆市科学技术奖的第一完成单位,二、申报材料渝北区科技奖励(补贴)申请表(详见附件),三、申报时间请各申报单位于2023年7月27日18:00前将签字盖章后的申报材料扫描件(PDF格式)报送至373478432@qq.com,逾期视为主动放弃,不再受理,咨询电话:67180009,附件:渝北区科技奖励(补贴)申请表重庆市渝北区科学技术局2023年7月20日附件渝北区科技奖励(补贴)申请表申请奖励(补贴)单位名称申请奖励(补贴)单位注册地址申请奖励(补贴)事由申请奖励(补贴)金额申请奖励(补贴)单位开户行及账号申请奖励(补贴)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手机)申请奖励(补贴)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