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起草了《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征求意见稿)》,邮件标题及信封请注明“关于《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的意见”,附件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十四五”建筑业发展规划的通知》(建市〔2022〕11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粤府办〔2021〕11号)精神,纳入本区建筑业统计的建筑业企业、纳入本区服务业统计的工程技术与设计服务企业、已办理本区施工许可手续的建设项目业主企业(公益类事业单位除外),1.【建筑业优质项目入驻扶持】在办法有效期内各年度,对新设立或市外迁入黄埔且具有相应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工程技术与设计服务企业提供落户补贴,对当年建筑业产值50亿元以上且对本区地方经济发展贡献1000万元以上的建筑业企业,5.【建立重点建筑业企业名录】在办法有效期内各年度,(一)年度建筑业产值50亿元以上(含50亿元)的企业,(一)重点建筑业企业可按《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人才住房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享受黄埔区人才住房政策,此项奖励全区政策有效期内限额700万元,支持建筑业企业依托区内工程项目开展智能建造、智慧工地、智慧建筑等领域特色应用场景项目,对区内工程项目获得国家、省示范试点的在区企业按其项目建设投资额的10%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30万元资助,获得广东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或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的,企业获得的扶持总额原则上不超过其对本区的地方经济发展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