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立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公示根据《广西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引(试行)》(桂文旅发〔2022〕83号)的有关规定,现对申请设立以下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予以公示,名称:广西千角文化艺术培训有限公司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广场环路9号越秀国贸新城四层商场D5号经营范围:艺术类(面向中小学生培训)法定代表人姓名:王坤坤任何单位或个人自公示之日起5日内对公示对象存在以下问题的可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向当地文化行政部门提出听证申请,提出听证申请的,须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将视为放弃听证权利,公示时限:2023年7月19日至2023年7月25日(5个工作日)电话:0770-2864125受理人姓名:王树旗地址:港口区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办公室(港口区渔洲坪建政路17号财政局大楼5楼)邮编:538001防城港市港口区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2023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