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23年度全市工程技术、档案、农业技术、新闻、艺术、党校教师、中职教师、技校教师、市直城区民办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等专业中级职称申报评审材料受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中级职称范围和对象在我市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公组织等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申报中级职称时需填写《2023年度事业单位职称申报岗位情况核定表》(附件1),聘用(人事代理)人员由用人单位比照本单位同类人员在同等条件下推荐申报,三、申报方式和时间2023年度全市中级职称申报方式:通过湖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管理信息系统(系统网址:http://59.175.218.201:8502/app/home.html)实行网上申报,各县(市、区)及市直各单位申报人员纸质材料由县(市、区)人社职改部门、市直各单位审核后统一报送市职改办(北京中路82号市人社局B栋20楼2008室),请申报人员和单位在申报时间内递交材料,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时应通过与报考专业、级别相一致、在有效期内的水平能力测试,登录湖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管理信息系统,用人单位登录湖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管理信息系统,对申报人员的个人信息及业绩材料进行审核,登录湖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管理信息系统,市职改办登录湖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管理信息系统,六、报送材料项目1.个人登录湖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管理信息系统,2.个人登录湖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管理信息系统,十堰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7月18日附件:1.2023年度事业单位职称申报岗位情况核定表.docx附件:2.诚信承诺书.docx附件:3.材料封面.docx责任编辑:段凌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