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资金分配方案的公示各有关企业:根据省级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我局制定了2022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资金分配方案,现予以公示,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署名方式向东莞市商务局反映,公示时间:2022年3月18日至24日(共7天)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莞太路33号市商务局财务审计科联系电话:22817930附件:2022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资金分配方案表东莞市商务局2022年3月18日附件下载地址:2022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资金分配方案表(东莞市).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