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3年漳浦县城区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县卫健局根据《漳州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的通知》(漳卫法监函【2020】30号)文件要求,每月一次对城区供水厂的出厂水及管网末梢水进行检测,采样及检测方法按照《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5750-2006)执行,检测结果按《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评价,结果显示,2023年4-6月份,采集出厂水3批次共3份,检测参数75项次,合格75项次,综合合格率100%,管网末梢水3批次共36份,检测参数900项次,合格900项次,综合合格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