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十周年综合评估和宣传工作服务项目拟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采购项目名称:“一带一路”十周年综合评估和宣传工作服务项目,二、拟采购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序号名称单位数量预算备注1“一带一路”十周年综合评估和宣传工作服务项1500000元三、拟定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的名称、地址1.名称:国家发改委“一带一路”建设促进中心2.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59号新华大厦9层四、采购人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一带一路”十周年综合评估和宣传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且国家发改委“一带一路”建设促进中心是国家发改委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是国家发改委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专门机构,因此拟通过单一来源采购委托国家发改委“一带一路”建设促进中心,开展湖南省参与共建“一带一路”十周年综合评估和宣传课题,五、第三方专家对供应商专利、专有技术等唯一性论证的意见论证意见国家发改委“一带一路”建设促进中心是为了落实“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各项成果而建立的组织部门,资源广、基础深、经验足,国家发改委“一带一路”建设促进中心是国外第三方市场合作等“一带一路”国际合作机制的实施机构,国家发改委“一带一路”建设促进中心熟悉国家层面共建“一带一路”有关政策规划,国家发改委“一带一路”建设促进中心先后参与国家发改委关于共建“一带一路”、对外开放等方面政策研究工作,“一带一路”十周年综合评估和宣传工作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委托国家发改委“一带一路”建设促进中心开展课题研究,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