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会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等有关单位研究制定了《2023年广东省制造业中小微企业贴息工作指引》,省地方金融监管局2023年7月17日(联系电话:020-83135314)2023年广东省制造业中小微企业贴息工作指引为规范广东省制造业中小微企业贴息资金(简称“贴息资金”)管理,二、资金申报(一)申报对象申报贴息的企业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贴息资金申报对象为通过“中小融”平台于2023年3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获得银行贷款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三)申报材料贴息资金申请由各商业银行统一申报,各商业银行将符合贴息条件的企业信息统一汇总后,“中小融”平台运营机构根据各商业银行提供的申报材料进行初核,各地市金融局对本辖区符合贴息资格的企业贴息申报信息进行复核确认,运营机构统一汇总并核定贴息金额后形成贴息汇总意见(附件8)报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公示,由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将贴息资金拨付至各企业的对公账户,三、各方权责(一)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负责贴息政策宣贯,并负责对本辖区符合贴息资格的企业相关信息进行复核,如金融监管部门发现商业银行申报的企业名单中存在不符合发放条件等情形,四、其他本工作指引由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附件:1.承诺书.docx2.2023年广东省制造业中小微企业贴息申请.docx3.2023年广东省制造业中小微企业贴息申请明细表.docx4.贴息申报材料初核意见书.docx5.贴息申报材料初核明细表.docx6.本辖区符合贴息资格的企业名单复核意见.docx7.本辖区符合贴息资格的企业信息复核明细表.docx8.贴息名单汇总意见.docx关联稿件: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