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我委开展电子商务相关条款申报工作,请各符合条件的电商企业做好对应条款的申报,具体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在义乌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且符合相关政策条款申报要求的电商企业,对知名电商平台、应税销售额1亿元以上的电商企业入驻义乌的,单个企业年度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一次性给予基地主办主体200万元奖励,通过国家级、省级示范电子商务基地、示范物流园区评定的,分别给予主办主体一次性50万元、30万元奖励,通过国家级、省级示范电子商务企业、物流企业评定的,分别给予一次性30万元、20万元奖励,分别给予7.5万元、5万元的奖励,再给予7.5万元、5万元的奖励,三、申报材料登录义乌市惠企政策兑付平台(http://ywtf.yw.gov.cn),提交相关的申报材料,四、申报时间、流程及要求申报企业请于8月17日前登录义乌市惠企政策兑付平台(http://ywtf.yw.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