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水保许〔2023〕9号厦门火炬同翔高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你单位(地址:厦门火炬高新区同翔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布塘中路11号5#综合楼80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MA353JBEX9)于2023年7月5日向本行政机关提出同翔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翔安片区内田溪路(内垵大道-根岭路)道路工程(项目中央代码2020-350213-78-01-600295)水土保持方案行政许可申请,决定准予许可并批复如下:一、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6.59公顷,二、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6.59万元,你单位应当在项目开工前一次性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咨询电话:0592-7889733),缴纳方式:厦门市税务部门办税服务厅或电子税务局(咨询电话:12366),项目地点、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五、建设项目投产使用前,必须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厦门市水利局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厦水利〔2018〕11号)的规定,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六、本许可文书有效期限为3年,生产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应当报本行政机关重新审核,(联系人:肖业彬联系方式:7688050)厦门市翔安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