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之规定,按照《中共张家川县委办公室张家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川县化解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县委办字[2021]71号)精神,我单位拟对下列不动产现权利人予以转移登记,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2年3月17日-2022年4月7日)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单位,逾期现权利人和利害关系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单位将把公示结果推送到县不动产登记机构予以登记,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康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联系方式:0938-7881004附件:张家川县原医药公司家属楼现权利人信息摸排花名册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康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