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1〕28号)和市茶产业发展中心《关于下达2021年茶叶绿色高质高效行动项目建设任务的通知》(安茶〔2021〕81号),经市茶产业发展中心组织验收并通过,现转下达2021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茶叶绿色高质高效项目第一批)63万元,其中:福建润木堂茶庄园有限公司25万元、福建林芝有缘茶业有限公司15万元、福安市仙阁梁茶业专业合作社13万元、福安市甘棠北门茶业有限公司10万元,请项目单位加强项目后续管理,确保示范效果,福安市财政局福安市茶产业发展中心2022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