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做好2023年水利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宁水人发〔2023〕11号)要求,现就做好2023年全市水利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审范围固原市水务局负责全市水利工程系列副高级职称(双定向)中级职称、初级职称(市直属国有企业)的组织评审工作,二、申报程序全市水利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实行个人申报(网络申报截止日期2023年8月11日)、所在单位评定、审核、公示、推荐的申报程序,三、评审程序水利工程系列职称评审采取资格复审、学术成果盲评、面试答辩、业绩评审等方式进行评审,评委会办公室对各单位提交的申报人员资料进行复审抽查,申报副高级(双定向)及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提交评审会组织盲评(盲评材料提交后不可更换),申报副高级(双定向)和中级职称人员面试答辩由固原市水利工程系列评审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具体内容和时间另行通知),业绩评审主要是对申报人的职业道德、学识水平、业务能力、学术成果、工作业绩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判,四、有关要求职称评审工作涉及专业技术人员切身利益,申报人及所在单位必须对所提供的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考试成绩、论文论著、继续教育学时、业绩成果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对申报人的工作经历、专业工作能力、业绩成果、有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和推荐程序负责,申报自治区水利厅评审的材料复审截止时间2023年8月15日,我市水利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评审材料受理截止时间2023年8月30日,各县(区)水务局、各有关单位要严格落实材料报送时限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