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工业通信业百项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23〕165号)要求,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百项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项目推荐工作,申报的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项目应至少实施推广6个月以上(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30日),(三)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申报日期截止前报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推荐,(二)社会团体对所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按申报优先级排序填写《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项目汇总表》,三、申报材料(一)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二)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项目汇总表(见附件1),(三)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四、申报工作安排请各社会团体于2023年7月24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3份报送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科技标准处(运河东大街57号5号楼),同时在线申报电子版(网址:http://ttbz.miitstd.cn),电子版同步发送邮箱zhangyu@jxj.beijing.gov.cn,纸质材料应与电子版保持一致,55578317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3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