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高新区高质量发展股权投资基金暂行办法》(甬高新〔2023〕28号)的规定,经投资评审会评审、管委会主任办公会议审议决策,高质量基金拟投资以下项目,现予公示,由宁波保税区朗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龚岳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朔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叶波、宁波和义大数据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设立的“浙江康帕斯流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示期为2023年7月18日至2023年7月24日,共5个工作日,对上述单位如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间与宁波市高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联系,联系电话:86689517,宁波市高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2023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