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昭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拟定《昭化区支持建筑业企业发展十条措施》的公示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战略决策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建筑强省”建设的部署要求,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建筑业企业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川办规〔2022〕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拟定《广元市昭化区支持建筑业企业发展十条措施》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0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我局将正式出台《广元市昭化区支持建筑业企业发展十条措施》,在公示期间内,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将意见反馈广元市昭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附件:广元市昭化区支持建筑业企业发展十条措施广元市昭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7月17日附件:支持建筑业企业发展十条措施公示.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