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四川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村卫生室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审查隆昌市响石镇桃园村卫生室申请变更地址提交的材料符合要求,准予隆昌市响石镇桃园村卫生室变更登记注册,现将有关信息内容公示如下,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7月17日至7月21日),联系电话:0832-3997563,医疗机构名称:隆昌市响石镇桃园村卫生室原执业地址:隆昌市响石镇中心街西段现执业地址:隆昌市响石镇桃花园107、109号主要负责人:李兵类别:村卫生室所有制形式:集体经营性质:非营利性(非政府办)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中医科机构登记号:PDY00200551102812D6001批准日期:2023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