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2号)文件规定,现将我镇拟享受就业见习补贴的用人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7月17日至2023年7月23日止,若对公示的补贴对象有异议,请及时实名书面向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坦洲分局反映,反映的材料必须真实,否则不予受理,联系地址:中山市坦洲镇坦神北路99号,联系电话:0760-86652948,附件:拟享受就业见习补贴用人单位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坦洲分局2023年7月17日拟享受就业见习补贴用人单位中共中山市坦洲镇委员会党建工作办公室补贴项目补贴标准补贴人数(人)补贴金额(元)就业见习补贴每人每月按不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且不高于单位实际支付的工作补贴金额,给予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12个月,18231799.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