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陕财办农〔2021〕30号)、《紫阳县关于落实脱贫劳动力跨县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政策的通知》(紫人社发〔2021〕233号)等文件精神,我局对周姣姣等57人申请的交通补助情况进行了审核,现将补助审核情况公示如下:经审核,周姣姣等57人符合交通补助申报条件,共需补助资金2.7万元,县外市内就业3人,需补助资金600元,省内市外就业3人,需补助资金900元,省外就业51人,需补助资金25500元,现将人员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请于公示期内来人、来信或来电反映,公示时间:2023年7月16日—2023年7月25日联系电话:0915-2201514县纪委监督电话:4428401国务院扶贫举报监督电话:010-12317地址:紫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股附件:脱贫劳动力跨县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公示花名册.xlsx紫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