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甬政办发〔2020〕72号)和《关于印发〈宁波市高端装备制造业重点领域首台(套)产品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甬经信装备〔2020〕171号),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度宁波市高端装备制造业重点领域首台(套)产品申报认定工作,申报类别分别为国际首台(套)、国内首台(套)和省内首台(套)三类,已获首台(套)称号的系列产品或申报的产品在国内、省内及我市已有类似产品的,申报国际首台(套)、国内首台(套)产品的,申报省内首台(套)产品的,申报产品应有两名及以上相关专业专家出具的首台(套)推荐意见书,其中:申请认定国际首台(套)产品应获得至少一名院士和一名正高级专家推荐,申请认定国内首台(套)产品应获得至少两名正高级及以上专家推荐,申请认定省内首台(套)产品应获得至少一名正高和一名副高级及以上专家推荐,择优确定拟认定的首台(套)装备产品并进行公示,三、其他事项(一)每家单位仅限择优申报一个装备首台(套)产品,(二)申报产品自认定之日起列入《宁波市高端装备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三)择优推荐本次认定产品申报省经信厅年度装备首台(套)产品,附件:1.宁波市高端装备制造业重点领域首台(套)产品申报表2.宁波市高端装备制造业重点领域首台(套)产品申报书编写提纲3.宁波市高端装备制造业重点领域首台(套)产品申报承诺书4.宁波市高端装备制造业重点领域首台(套)产品行业专家推荐证明书5.2023年度宁波市高端装备制造业重点领域首台(套)产品申报信息汇总表6.2023年度宁波市高端装备制造业重点领域首台(套)产品申报项目产业化应用情况汇总表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3年7月13日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