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开发区、常山开发区、古雷开发区、漳州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经发局(科经局)、财政局:为贯彻落实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实施省工业企业供需对接平台供需对接活动奖励措施的通知》(闽工信联函运行〔2023〕157号),引导我市工业企业通过福建省工业企业供需对接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开展供需对接活动,我市工信部门牵头组织举办(含承办)的供需对接系列活动,(三)参加供需对接活动的企业平台入驻率60%以上,二、奖励标准活动参加工业企业达25(含)—50家的,参加工业企业在50家及以上的给予举办方10万元奖励,牵头组织举办(含承办)的县(区)、开发区(投资区)工信部门向市工信局提交书面报备函及活动方案,牵头组织举办(含承办)的县(区)、开发区(投资区)工信部门向市工信局提交申报材料,(三)资金兑现资金兑现工作分3期进行,于2023年8月、10月和2024年1月联合市财政局分批下达奖励资金,附件:1.参加活动企业名单2.申报单位承诺书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漳州市财政局2023年7月11日(此件主动公开)附件1参加活动企业名单序号企业名称企业所在地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属于工业企业是否入驻平台企业联系人联系方式备注123456789……附件2申报单位承诺书1.本单位自愿向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提出省工业企业供需对接平台供需对接活动奖励申请,2.本单位自愿提供省工业企业供需对接平台供需对接活动奖励资金审核、管理所需的数据资料,并为其审查工作提供方便,3.本单位所提供的申报材料内容和数据均属实,申请单位名称及公章:年月日相关链接:图文解读|关于开展省工业企业供需对接平台供需对接活动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附件1、2.docx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