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推进低效工业用地再开发的若干意见(2023年修订)》(金开通〔2023〕17号)、《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推进低效工业用地再开发的若干意见(2023年修订)补助实施细则》(金开低效整治办〔2023〕6号)文件精神,决定组织申报2022年度低效工业用地再开发政策奖励资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申报时间:自2023年7月14日至2023年7月21日止,请符合条件企业积极进行申报,2.请各企业登录金华市金阳光惠农惠企平台申报,3.申报项目审核单位及联系人如下:经济发展局经信二科(程迪)83219382,秋滨街道经统中心(赵洪慧)13738959633,汤溪镇经统中心(周璟学)15905893766,罗埠镇经发办(李昊)15906793668,洋埠镇经发办(赵登科)13958460604,苏孟乡经统中心(吴榴佳)18857919449,三江街道经发办(李金海)13017990099,江南街道经统中心(唐海英)15905791599,西关街道经统中心(周赛/裘璐芬)15067077519/13454582115,附件: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低效工业用地整治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低效工业用地再开发政策奖励资金的通知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低效工业用地再开发(金开低效整治办〔2023〕8号).pdf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低效工业用地整治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