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播报收起播放重播朗读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园林城市系列标准及申报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浙建〔2017〕22号)和有关城镇申请,我局组织专家组对“永康市方岩镇、西溪镇”等2个镇的园林城镇创建情况进行实地考评,专家组通过审查台账资料、现场踏勘等形式进行全面考查,综合专家组实地考查意见,“永康市方岩镇”、“永康市西溪镇”已达到浙江省园林城镇标准,拟向省建设厅推荐上报,现对考查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7月14日—7月20日,若有异议或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向金华市园林景观服务中心反映(联系人:傅思丽,电话:0579—82309510),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7月13日顶部打印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