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本标准适用于全省从事建设工程相关工作的企、事业单位在岗的工程技术、技能人员的职称申报与评审,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参与完成一项以上省辖市(厅)级以上主管部门下达的科研项目,⑤在工程建设项目中推广应用本专业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三项以上,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参与完成一项以上省辖市(厅)级以上主管部门下达的科研项目,④在工程建设项目中推广应用三项以上本专业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具有熟练掌握本专业技术工作的标准、规范、规程和跟踪本专业科技发展前沿水平的能力,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参与完成省级以上科研项目或二项以上本专业市级以上重点科研项目,在工程建设项目中推广应用本专业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二项以上,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参与完成省级以上科研项目或二项以上本专业市级以上重点科研项目,在工程建设中推广应用了五项以上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参与完成省级以上科研项目或二项以上本专业市级以上重点科研项目,④参加编制一项以上行业或省级以上工程建设技术标准、规范、定额,或研究开发工程建设领域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一项以上,(13)参与完成一项大型工程建设项目或二项以上中型工程建设项目,附则一、本标准中所规定的学历、任职年限、专业理论知识、工作能力与经历、业绩与成果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