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为持续推进“知识产权强企”培育工作,提升企业知识产权创造、管理及运用能力,广东知识产权保护协会已启动“2023年度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申报和评定工作,现就组织申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申报企业必须成立满三年(截止至2022年12月31日),对于已获得过“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或“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称号的企业,请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申报系统”(网址:gd-declare.gdippa.com)完成注册和申报工作,直接邮寄至广东知识产权保护协会(邮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0-67号中科院创新大楼A座801室广东知识产权保护协会,注意:申报U盘资料不需送达我局,广东知识产权保护协会将通过形式审查合格的企业申报材料反馈至我局,三、相关要求1.请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对照《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粤知保协发字〔2023〕17号)的申报要求和评定条件,2.企业系统申报及资料邮寄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15日17:00,附件:1.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粤知保协发字〔2023〕17号)2.《2023年度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申报表》3.《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指标体系评分标准》4.《申报单位承诺书》5.《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申报系统操作说明》揭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2023年7月11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人:王超、李丽玲,电话:0663-8291535;广东知识产权保护协会业务咨询:章斯敏、苏洁兰,申报交流Q群:一群:372454184,二群:823964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