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农业农村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退捕渔民转产转业和生活保障相关工作的通知》(川财社〔2020〕25号)文件精神,经审核,现有两名退捕渔民首次创业,符合补贴条件,拟给予创业补贴,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7天,时间为2023年7月13日至2023年7月19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书面向雁江区就业局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28-26592213,附件:资阳市雁江区退捕渔民创业补贴花名册资阳市雁江区就业服务管理局2023年7月13日附件资阳市雁江区退捕渔民创业补贴花名册序号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创业时间项目名称经营地址补贴金额(元)1刘光华男511026※※※※※※※※4736雁江区伍隍镇五星村15组2021年3月资阳市雁江区刘光华鱼店雁江区伍隍镇铜钟横街12号100002李友华男511026※※※※※※※※5573雁江区丰裕镇石柱村13组2021年4月资阳市雁江区回青堂养生保健服务中心雁江区南水巷28号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