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平台、相关企业:现将市经信局《转发省经信厅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征集2023年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的通知》的通知》转发你们,请符合条件的环保装备研发或生产单位通过“工业节能和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填报《环保技术装备申报书》,于7月31日前完成相关申报,具体详见附件,联系人:吴之杭,89510551,附件:转发省经信厅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征集2023年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的通知》的通知(签章).pdf区发改经信局2023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