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度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组织开展2023年度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评审工作,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5日(2023年7月13至7月17日),如有异议,请实名反映,凡匿名、冒名或超出公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25-68789112,附件:1.拟扶持年度项目名单2.拟扶持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名单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7月13日1.拟扶持年度项目名单.docx2.拟扶持市级以上代表性传承人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