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总部办关于对成都市总部企业认定、到期资格复审征求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意见的通知》要求,制定评审方案如下:一、专家评审时间、地点(一)时间:2023年7月18日至2023年7月21日,(二)地点:市商务局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室(蜀锦路68号C座7楼703室)(三)专家抽取方式:按要求在评审的前一天,在市专项资金专家库中随机选取3名专家(行业专家2名、财务专家1名),二、评审项目符合《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总部经济发展做强国家中心城市核心功能支撑的意见》(成府函〔2018〕13号)要求,经有关企业申报、区(市)县总部办、总部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初审转报的总部企业(商贸类)项目,三、评审依据(一)《市总部办关于对成都市总部企业认定、到期资格复审征求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意见的通知》(二)《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总部经济发展做强国家中心城市核心功能支撑的意见》(成府函〔2018〕13号)(三)《关于对<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总部经济发展做强国家中心城市核心功能支撑的意见>的政策解释》(成总部办〔2020〕11号)(四)《关于印发《成都市总部企业动态调整暂行办法》的通知》(成总部办〔2019〕2号)四、评审原则及要求(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五、评审程序(一)项目审核:区(市)县总部办负责对申报单位按照有关文件的规定,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等进行初审,市商务局行政审批处在此基础上组织专家进行评审,依据相关要求对申报项目进行独立评审,评审专家对项目资料进行核实、查验,六、组织单位市商务局负责成都市总部企业(商贸类)认定、到期资格复审评审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市商务局具体承办处室是行政审批处,联系人:彭涛联系电话:618837172023年7月13日上一篇:没有上一篇下一篇:成都市商务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市首店发展运行分析项目比选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