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设立福安市溪潭镇五福社区居民委员会,根据《福建省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暂行规定》现将溪潭镇五福社区筹备组开展社区选民登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选民登记范围:1、户籍在本社区且在本社区居住的居民,2、户籍在本社区不在本社区居住,本人要求参加户籍地社区选举的居民,3、户籍不在本社区,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且经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居民,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且经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居民,3、户籍在本社区但不在本社区居住,本人表示不参加社区选举的或十日内不答复的,不列入参加选举的选民名单,三、选民登记方式:1、前往居住所在小区物业办公室或业委会办公室登记,2、前往溪北洋管委会五福社区筹备组办公室登记,福安市溪潭镇五福社区筹备组2023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