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市茂召餐厅、经营者邱建平和公司各股东:我局已于2023年4月28日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安人社监罚字〔2023〕第002号),并于2023年5月28日公告期满生效,你单位未在规定期限之内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规定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催告,请你单位在收到本催告通知书次日起的10日内履行如下义务:按《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安人社监罚字〔2023〕第002号)的要求缴纳罚款,若逾期仍未履行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第五十四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你(单位)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请你单位在收到本催告通知书次日起的三日内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执法人员(执法证号):陈宇超(13090613022)王立恒(13090613015)本告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届满视为送达,联系人:钟京华陈宇超福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