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有关行业协会: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工业通信业百项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23〕165号)要求,现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和条件具有法人资格的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以及产业技术联盟等(以下统称社会团体)正式发布实施的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团体标准,申报的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项目应至少实施推广6个月以上(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30日),(二)技术指标全面严于或优于现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先进性团体标准,二、申报程序和要求(一)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项目由社会团体自愿申请,经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查把关后推荐,申报材料的收集、整理和汇总等工作委托四川省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承担,(二)社会团体对所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三)经济和信息化厅将申报材料向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推荐,三、申报材料(一)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二)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四、工作要求(一)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二)各项目申报单位要以“实事求是”原则认真填写申报材料,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技术创新处联系人:罗兴联系电话:028-86265730四川省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联系人:郑才华联系电话:028-8592555618982188757电子邮箱:452769119@qq.com邮寄地址:四川省成都锦江工业园区墨香路48号附件:1.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项目申报书2.团体标准应用情况证明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2023年7月11日附件列表>>附件1: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项目申报书.doc附件2:团体标准应用情况证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