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成员单位: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全国工商联关于印发<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64号)和《“渝你同行”和谐劳动关系构建工程实施方案》(渝人社〔2023〕240号)要求,为做好我市2023年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推荐工作,一、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选拔标准(一)政治可靠,(四)取得劳动关系协调员(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取得与劳动关系协调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并具备相关工作经验,经区县协调三方推荐,市协调三方同意后也可作为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推荐人选,二、培育选拔程序各区县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按照选拔标准及名额分配(附件1)优选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推荐人选,于2023年7月20日前报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办公室,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办公室按程序研究确定,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的培育选拔工作是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要强化认识,共同推进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培育、推荐工作,各区县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要加大对选树的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先进典型的培育、推荐宣传力度,要充分发挥金牌协调员在劳动关系政策服务、监测预警、矛盾化解等工作中的发挥的重要作用,各区县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要按照推荐程序及标准要求严格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