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做好第十二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第八届“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厦门赛区)暨第九届“白鹭之星”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按时参加大赛评选相关工作,二、申请程序1.符合条件的评委申请人如实填写《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专家个人信息表》(附件1)和《中国创新创业大赛评委承诺书》(附件2),2.申请人所在机构对申请人信息进行审核确认,3.申请人请于2023年7月21日前将申请材料(附件1、2)原件一式两份邮寄至“白鹭之星”大赛组委会办公室,由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审核确认后汇总提交至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办公室,5.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审核通过后,将为每位评委申请人建立评审账号、分配赛区,同时短信通知每位评委申请人,三、其他相关要求1.申请人需及时查收短信、登录并阅读“帮助信息”、完善个人信息,应及时登录大赛网络系统更新相关信息,重新填写附件《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专家个人信息表》和《中国创新创业大赛评委承诺书》,将盖章、签字原件提交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审核后报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备案,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取消其资格后报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备案,违反规则的评委将被取消评审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