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决定开展2023年河南省服务型制造标杆遴选工作,(二)企业(平台)单位已入选省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三)示范企业:申报示范企业的应为制造业企业,示范平台:申报示范平台的应为从制造业企业衍生出的服务平台或第三方专业服务平台(包括应用服务提供商),(四)企业(平台)单位在服务型制造方面已形成较为完善的解决方案,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本地区符合条件的企业准备申报材料,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通过专家审核和现场考察的企业名单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正式认定为省级服务型制造标杆企业(平台),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适时总结梳理标杆企业(平台)经验做法和成效,四、有关要求(一)本次服务型制造标杆遴选限额推荐,郑州市推荐的示范企业(平台)不超过6家,指导企业登录“河南省智能制造服务平台”(http://www.hnznzz.com/)提交相关申报材料(“申报模块”——“服务型制造标杆申报”),通过智能制造服务平台完成系统推荐并上传推荐汇总表(系统推荐完毕后,联系电话:0371-65507698附件:1.2023年河南省服务型制造标杆(企业)申报书2.2023年河南省服务型制造标杆(平台)申报书2023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