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现将《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征集2023年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的通知》(闽工信联函节能〔2023〕311号)转给你们,请有关企业按照文件要求,于7月18日前将《环保技术装备推荐汇总表》、企业申报材料(A4纸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和电子版材料(光盘刻录)报至工信局能源股,并于7月18日前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进行申报,联系人:郑碧霞联系电话:6765619附件: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征集2023年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的通知福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