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的管理,现将《临沂市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临沂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7月11日(此件主动公开)临沂市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临沂市“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第二条科技企业孵化载体(以下简称“孵化载体”)是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以下简称“孵化器”,提供物理空间、共享设施和专业化服务的科技创业服务机构,是孵化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创新创业人才、支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载体,各县区(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负责本区域孵化载体的具体服务和指导工作,第二章功能定位第四条孵化载体功能如下:1.众创空间的主要功能是为创业团队、初创企业提供包含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等在内的各类创新创业场所,3.加速器的主要功能是为高成长科技企业提供满足企业加速成长的发展空间,每10家在孵企业至少配备1名专业孵化服务人员和1名创业导师,每10家入驻企业至少配备1名专业孵化服务人员和1名创业导师,第六章市级孵化载体备案或认定程序第十条市科技局负责开展市级孵化载体的备案或认定工作,为创业团队和创业企业提供创新创业前期的多方位服务,第十四条各县区(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所属孵化载体的日常运营监管,第十六条各县区(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部门应积极制定孵化载体扶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