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做好佛山市科技创新项目监督管理工作,我局拟开展2023年度佛山市科技创新项目中期评估(第一批即合同规定中期评估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及之前的项目)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中期评估组织机构我局拟委托佛山市科技金融协会作为本次中期评估工作组织的服务机构,二、中期评估方式项目承担单位提交中期评估申报材料后,三、中期评估程序(一)佛山市科技金融协会开展申报培训工作,(三)各区科学技术局(经济和科技促进局)通过佛山扶持通平台对项目承担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四)佛山市科技金融协会对佛山扶持通平台的申报材料开展形式审查,(六)佛山市科技金融协会组织专家开展材料评审及现场核查,四、申报要求(一)申报材料提交时间与审查要求1.项目承担单位通过扶持通提交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24时前,3.佛山市科技金融协会线上形式审查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10日24时前,承担单位补充后提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17日24时前,5.项目承担单位纸质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21日17:00前,(三)现场核查要求佛山市科技金融协会按照中期评估的要求,五、其他说明(一)自筹经费要求本次中期评估将根据《佛山市科技创新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要求进行评估,《佛山市科技创新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中要求项目承担(申报)单位属企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