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MB1803251/2023-16621分类: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发布机构:湖北省环境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发文日期:2023-07-0709:03文号:鄂环高评办〔2023〕3号效力状态:有效名称:关于开展2023年度湖北省工程系列环境工程专业技术高、中级职务水平能力测试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2023年度湖北省环境工程专业水平能力测试的通知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社局(职改办)和生态环境局,厅属各单位,省直各相关单位,各大专院校、大型企事业单位、中央在鄂有关单位:根据省职改办有关工作安排,结合我办工作实际,定于近期组织开展湖北省环境工程专业水平能力测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测试组织湖北省环境工程专业技术水平能力测试工作,在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职改办”)的领导下,由省环境工程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环境工程高评办”)具体承办,二、测试对象和专业凡符合省职改办有关规定,拟申报参加2023年度环境工程技术高级(正、副)和省直中、初级职称评审,未在近3年内通过水平能力测试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本次水平能力测试,三、测试内容湖北省工程系列环境工程专业基础理论、国内外前沿发展情况、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五、报名材料参加测试人员根据本人所从事的专业工作,将所有报名材料用档案袋一并装好报送,在封面上注明拟申报的相应测试专业和级别,不得跨级申报,平级转评人员需要参加相应级别的水平能力测试,提交报名材料如下:(一)《湖北省工程系列环境工程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面试人员情况登记表》(附件2,A4幅面,贴1寸免冠蓝底彩色照片)一式三份,另交2张1寸免冠蓝底彩色照片办证用,(三)2021、2022年度《专业技术职务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各1份(没有开展专业技术职务年度考核登记表的可用《年度工作考核登记表》),人事档案代理机构人员需所在单位出具2021、2022年度本人遵纪守法、思想道德、工作业绩及年度评价等次等方面的综合情况材料,以上表格(材料)均需经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盖章,年度考核(年度评价)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人员不予受理报名,(四)提交本人现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A4幅面),原件审核后现场退还,(五)任现职以来代表性论文1篇(发表期刊封面、目录、内容复印件,一式三份,原件审核后当场退还),外文论文同时附简易中文版(一式三份);代表性论文刊登起始时间为任现职资格时间,截止时间为本通知发布时间,以上材料须经审核人签字和所在单位审核同意(盖章),由所在单位在报名时间段内交至主管部门(具有人事档案管理资质的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及本市、州、省直管市职改办审定(盖章)后,统一报送至报名地点,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员由具有人事档案管理资质的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审核同意(盖章),在报名时间段内交至本市、州、省直管市职改办审定(盖章)后,统一报送至报名地点,(三)测试时间:2023年8月下旬,具体时间请关注省人社厅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通知公告和省生态环境厅通知公告专栏,不另行通知,七、测试结果及使用水平能力测试是申报相应级别职称评审的必要条件,凡未取得本评委会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书者,不能申报本评委会相应级别的职称评审,水平能力测试专业与参加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时申报专业必须相符,否则在职称申报时不予受理,明确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应按岗报考,并填写《专业技术人员水平能力测试岗位情况表》(附件3),未实行岗位管理的单位及体制外人员,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九、相关要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用人单位对申报人员的工作岗位、工作经历及申报材料真实性负审核主体责任,市州职改办对申报人员是否符合报名条件进行审定把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把关,附件:1.湖北省工程系列环境工程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专业2.湖北省工程系列环境工程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面试人员情况登记表3.专业技术人员水平能力测试岗位情况表4.湖北省工程系列环境工程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报名汇总表5.诚信承诺书湖北省环境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