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冀财规[2018]21号,元财[2019]12号文件精神,对以下各项资金发放情况予以公示(见附件):1、对公益性岗位安置的人员给予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保补贴,补贴标准:岗位补贴为参照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社保补贴为按其为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下同)、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部分,2023年7月份共计175名公益岗位人员符合申请岗位社保补贴条件:岗位补贴315000元,社保补贴178488.93元,总计493488.93元,(详见附件1)公示期7月10日-7月13日,如发现有情况不符,可以向元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监督电话:68108681,附件:7月份公益岗公示元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7月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