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监督作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织部分,为深入落实财政监督工作,根据《泰安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的通知》(泰财监〔2023〕10号),依法依规开展2023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更好地发挥财会监督职能作用,结合我市实际,新泰市财政局于2023年7月12日至10月31日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现将检查名单公示如下:1、新泰市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2、泰安新奥燃气有限公司3、九鼎燃气有限公司4、新泰市金质液化气有限公司5、新泰市万源液化气有限公司6、山东蓝天天然气技术研发有限公司7、新泰汇丰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8、泰安昆仑耐特天然气有限公司第七供气站9、山东京博新能源控股发展有限公司第三十一加气站10、山东京奥燃气有限公司11、中海气电(山东)能源有限公司新泰壹零叁省道西张庄加气站12、山东泰凯燃气有限公司联系人:毕雅琴联系电话:0538-7224923新泰市财政局202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