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庐江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庐江县2023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庐农项〔2023〕10号)等文件精神要求,通过畜禽粪污社会化服务主体和有关单位自主申报,辖区政府或主管部门推荐,经专家组评审论证后,现将庐江县2023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实施主体及项目任务公示如下(见附件):公示期为2023年7月10日至7月16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请与县农业农村局农产科联系,电话0551-87311146,附件:庐江县2023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实施主体及任务分解表.docx庐江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