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了《日照市工业企业“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培育认定管理办法》,日照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3月14日(此件公开发布)日照市工业企业“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培育认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增强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制定《日照市工业企业“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培育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四条日照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日照市工业企业“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的培育、认定,各区县、功能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市级“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的审核推荐事项,以及审核推荐市级“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申报省级“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第二章认定流程及标准第五条日照市工业企业“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的认定,各区县、功能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通知要求审核、报送申请材料,审核推荐符合条件的日照市工业企业“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托专家依据评价指标体系进行审核,第三章运行评价第八条原则上每三年组织一次市级“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运行评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向各区县、功能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通报评价结果,第九条各区县、功能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及时将省级、市级“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所在企业发生更名、重组等变更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撤销市级“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资格:(一)运行评价不合格,相关链接:《日照市工业企业“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培育认定管理办法》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