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经济发展办公室、各相关单位:根据《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禅城区促进总部经济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佛禅府办〔2022〕18号)精神,现组织开展2022年度佛山市禅城区促进总部经济发展扶持资金申报工作,具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时间符合条件的企业请于2023年7月10日-2023年7月21日期间通过佛山扶持通平台禅城分厅(https://fsfczj.foshan.gov.cn)进行网上申报,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的,作自动放弃处理,需重新补正提交申请(补正时间不得超过2023年7月28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请人依据短信通知于2023年8月4日前携带相关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到禅城区行政服务中心智慧新城大厅(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一路28号三座1幢)递交书面申报材料,书面申报材料需与网上申请材料一致,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书面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3.请各镇(街)经济发展办公室做好辖区内企业奖励申报的发动、组织、初审工作,并于2023年7月28日前完成所有企业的线上初审工作,三、联系方式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备注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刘锐君82340859负责政策的咨询,审核和资金拨付工作潘珊珊82340819南庄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冯玉铃85339622负责南庄镇企业的发动、组织、初审工作石湾镇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区慧莹83871776负责组织石湾镇街道企业的发动、组织、初审工作涂欣83839171张槎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招树棋82501096负责张槎街道企业的发动、组织、初审工作祖庙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李婵津82301716负责组织祖庙街道企业的发动、组织、初审工作佛山扶持通咨询热线-83282211负责申报平台的注册、资料上传等系统问题附件1: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禅城区促进总部经济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佛禅府办〔2022〕18号).pdf附件2:2022年度佛山市禅城区促进总部经济发展扶持资金申报指南.docx佛山市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2023年7月7日(联系人:刘锐君、潘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