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起草了《龙华区关于支持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推动重点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现就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如下:一、相关意见:关于第四章第六条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对于申报此政策的企业要求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要求为5%以上,且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5%以上的,对于第四章第六条措施“对于企业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要求”,本条措施拟保留原有条款中对于企业研发投入占比要求,二、相关意见:关于第四章第六条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上一年研发投入在1000万元-3000万元(不含)之间,三、相关意见:关于第二章第三条“对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对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一次性30万元奖励”,建议调整为“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一次性30万元奖励,优质中小企业由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三个层次组成,四、相关意见:关于第六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四条等多项条款中设定了扶持对象为“对区内首次入选的专精特新企业”或“区内首次获得优质中小企业各梯度认定的企业”,关于措施中第六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四条等多项条款设定的扶持对象为“对区内首次入选的专精特新企业”或“区内首次获得优质中小企业各梯度认定的企业”,五、相关意见:关于第四章第六条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