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行“就业券”工作的通知》(桂人社规〔2020〕10号)及《关于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行“就业券”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柳人社发〔2020〕73号)文件精神,经用人单位申报、市就业服务中心审核,下列单位符合享受“就业券”政策补贴条件,现予公示,公示期2023年7月7日至2023年7月11日,如发现有不符合补贴申报条件的,请与市就业服务中心就业创业指导科联系,联系电话:3810572,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行“就业券”工作的通知(桂人社规〔2020〕10号)2.2023年柳州市第一批企业吸纳“就业券”持券人员花名册柳州市就业服务中心2023年7月7日相关附件: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行“就业券”工作的通知(桂人社规〔2020〕10号).docx附件2:2023年柳州市第一批企业吸纳“就业券”持券人员花名册.xlsx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