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2022年屏山县服务业发展政策补助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三、支持类别和申报要件(一)共性材料1.申报单位的申请报告,(1)县统计部门有关入限或升规的证明(由县统计局提供),(2)专业市场、商业综合体及物流园区运营主体提供与达到入限或升规标准的入驻企业(含个体)的租赁合同,由县统计部门提供有关入限或升规的证明,(1)县统计部门有关集中收银企业入限或升规的证明,(2)申报单位提供集中收银的相关店铺、品牌等的相关汇总材料,A:网络测报费2万元标准:2022年营业额增速在15%以上的商贸服务企业(个体),(1)服务业企业获得荣誉证书、表彰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原件备查,(1)县统计部门有关入限或升规的证明(县统计局证明材料),(2)县级、市级、省级服务业项目认定文件,并提供所申报补助项目类别的相关佐证资料原件和复印件装订成册(一式二份),由屏山县经济商务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负责收集企业的申报材料,对达到限额以上和规模以上入统标准但不积极申报入统的企业不享受本政策,(三)各企业(个体)对本单位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